近日,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。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和《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(修订)》《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规定,经州政府批准,凉山州2021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元旦: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春节: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7日(星期日)、2月2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5日(星期日)、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2日至14日放假,共3天。
六、民族团结进步节:8月1日(星期日)
七、火把节:8月2日(农历六月二十四)至8月8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7月3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八、中秋节: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九、国庆节、州庆: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十、彝族年: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1月27日(星期六)、11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四川在线记者注意到,2021年8月1日的民族团结进步节,是凉山州首次放该假日。根据《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,凉山州火把节前一天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节,放假一天。
凉山州政府要求,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凉山2021节假日,休假47天